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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罪犯走向黄泉路

或为财或为色或为气
1998-12-08 来源:生活时报 益仲轩 我有话说

本报讯1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六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共十二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七名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6岁的河北农民赵永志租乘个体出租车司机高慧芝驾驶的长安牌小客车,双方因租车费发生口角。被告人赵永志即用尼龙绳将高慧芝勒死。为掩盖杀人罪行,被告人赵永志又用尼龙绳将正在车内睡觉的高慧芝9岁的儿子高文凯勒死。

曾因犯抢劫罪和运输枪支罪两次被判刑的服刑罪犯曹宝辉与曾因犯流氓罪被判刑、因侵占财物被劳动教养的劳教人员顾志刚伙同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二分公司司机王剑福(已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于1996年2月13日纠集孙永革、王利民(均已判刑)将一外地女青年劫持到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乡周家巷村被告人顾志刚的住处(因怀疑她与别人合伙盗窃其财物),被告人曹宝辉、顾志刚、王剑福对该女青年进行殴打,追问财物下落,后顾志刚、曹宝辉、王剑福等人将女青年轮奸。为报复泄愤、掩盖轮奸罪行,被告人曹宝辉、顾志刚、王剑福经预谋后,于1996年2月17日上午,将该女青年劫持,持刀将该女青年杀死。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原判所犯运输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曹宝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顾志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两罪并罚判处赵永志死刑。

还有44岁的被告人侯盛勋。侯盛勋原是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行政办公室总务科科长。1998年3月27日,侯盛勋为了继续保持与武某某的不正当两性关系,来到武的住处,遭武拒绝后,侯盛勋用手猛掐武的颈部,武某某13岁的女儿见状持刀防卫,将侯的头部砍伤,侯盛勋持菜刀将武某某砍死,将其女砍成轻伤。法院以被告人侯盛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宅基地纠纷,持枪杀死同村农民的北京市房山农民李玉江,因琐事纠纷迁怒他人而杀死无辜者的河北农民彭建成以及琐事纠纷持刀杀死一人、重伤一人的辽宁省农民丁德福同时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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